轉知嘉義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歡迎家長參考,簡章請見附檔。
一、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暨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戶籍或學籍設於本縣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具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者。
(二)報名日期: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 112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前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經就讀國小初審通過,由國小統一於 112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前向承辦學校朴子國中報名,並繳交資料及初選鑑定費。
(三)初選測驗時間: 112 年 4 月 23 日(星期日)。
(四)複選測驗時間: 112 年 5 月 7 日(星期日)。
三、相關防疫規定比照會考規定辦理,於考前另行公告。
更新於(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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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1人 | 一年級: 28人 |
教師: 18人 | 二年級: 27人 |
職員: 3人 | 三年級: 36人 |
護理師: 1人 | 合計: 114人 |
普通班: 5班 | 資源班: 1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