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計畫經費俟本局收到分署撥付款項後,依核定名額撥付各用人單位(以各局處及公所為單位)。
2.人員報到當日請為其辦理勞、健保加保作業,並於加保申報表上註明其為「公法救助關係」。進用人員勞保費投保金額依每月最高核給 12,640元加保於 13,500元之級距;健保費按月計價。
3.每日確實填列出勤紀錄表,務必逐張加蓋督導管理人及單位主管職章。進用人員自行填寫每日實際簽到退時間,請記至分鐘止,核發標準以「時」薪計。原則每 4小時需簽到簽退一次。(如果困難者,請函報說明)
4.用人單位應於每月 15日前將上月工作津貼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代發給進用人員並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於發給津貼時扣繳稅款。
5.進用人員如需請假,請依用人單位差勤規定辦理,且請假天數應計入工作期間。
6.各項原始憑證、表件應據實填報,如表件有更改或修正之處(如金額、簽到退時間等),督導或承辦人員請務必蓋章。
7.每月 10日請款請確實填列經費印領清冊(進用人員姓名後面備註原提報之工作鄉鎮),並經機關相關人員於表格下方核章,另需核對相關需檢附文件(如出勤紀錄表及加退保費用等)資料是否有誤。請款時需檢附相關文件含進用人員出勤紀錄表、請假表、加退保申報表影本、各月勞、健保費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每月工作津貼經費印領清冊。(以上表件請於每月 10 日送本局彙辦)
各項經費應於年度結束前就已執行部分辦理核銷,並繳回賸餘款。
更新於(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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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1人 | 一年級: 28人 |
教師: 18人 | 二年級: 27人 |
職員: 3人 | 三年級: 36人 |
護理師: 1人 | 合計: 114人 |
普通班: 5班 | 資源班: 1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