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2 年 2 月 27 日高市教中字第 10231140900 號函辦理。
二、實施期程與地點:自 102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起於高雄市明華國中(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 582 號)第二會議室,預計辦理 16 場次。
三、參加對象:
(一)高雄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高師大附中、中山大學附屬國光中學),以及國民小學有意願參與的社會科教師。
(二)南部縣市有意願參與的社會科教師。
四、請於每場次研習一個禮拜前,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 ://inservice.edu.tw/index2-2.aspx 報名,請 惠予公(差)假辦理,每場全程參與者得補休半日(課務自理),參與全程課程研習者,核發 48 小時研習時數,其餘者按參與情形,覈實發給研習時數。
五、本案聯絡人:明華國中社會領域黃麗蓉教師(07-5502001 轉 924 , email:lijung0207@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