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 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及 115 年度嘉義縣特 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提供本縣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教育訓練,提 升專業知能,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五、研習資訊如下列: (一)研習對象 : 1、尚未取得職前訓練 36 小時者,應參與職前訓練 36 小時實體研習。 2、欲具備本縣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資格者。 3、預計研習名額 60 人。(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1、時間 : 115 年 7 月 1 日至 115 年 7 月 8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共六場(課程詳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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