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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5 年 9 月 11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53028556 號函辦 理。
二、為鼓勵同仁學習 AI 知能,各機關得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 18 條規定,審酌業務需要並視經費狀況補助同仁參加 AI 知能訓練費用;另為激勵同仁將 AI 運用於業務,各機關得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 案獎勵要點及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等相關規定自訂獎勵方 式,核給推動 AI 落地運用著有績效者多元獎勵(含行政獎 勵、獎金、獎章、公假等)。
三、為持續推動並鼓勵同仁考取「公務 AI 共通核心能力認 證」,請各機關視預算經費運用情形衡酌補助報名費、給 予公假應考,並適時運用多元管道,例如於公開場合、訓 練課程、機關內部網站或電子郵件公告等方式宣導。四、旨揭認證相關資訊業放置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AI 公務人才發展辦公室專 區」,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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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邊區域內容
學校師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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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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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 1人 | 一年級: 15人 |
| 教師: 17人 | 二年級: 36人 |
| 職員: 5人 | 三年級: 23人 |
| 護理師: 1人 | 合計: 74人 |
| 普通班: 6班 | 資源班: 1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