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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5 年 9 月 1 日中選務字第 1153150298 號函辦理。 |
| 二、 |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第 59 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
| 三、 | 鑒於本會歷次辦理各項選舉投開票作業,皆有賴各機關、學校踴躍遴薦工作人員,始得順利圓滿完成選務工作,爰請貴府及所轄各級機關學校於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洽請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際,持續鼓勵同仁參與並依需求數協助遴派推薦。 |
| 四、 | 本次投票日期訂於於 115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時間為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受遴派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應參加工作人員講習,投開票日參與選務之工作人員依行政院 115 年 8 月 11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50001660 號函(附件 1 )意旨,給予補假 2 日。 |
| 五、 | 本縣辦理旨案選務工作,選舉票及公投票數計 6 張,依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表」(附件 2 )所訂標準,投開票當日工作費計為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下同) 4,300 元整、主任監察員 3,500 元、管理員 2,850 元、監察員 2,500 元、預備員 2,000 元。 |
| 六、 | 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於選務工作完成後,另可依「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及「遴薦嘉義縣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統計表」(附件 3 、 4 )辦理獎懲作業。 |
| 七、 | 檢附推薦參加嘉義縣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及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聯絡資訊各 1 份(附件 5 、 6 ),請依推薦鄉(鎮、市)別分別造冊後,逕向本縣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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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師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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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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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 1人 | 一年級: 15人 |
| 教師: 17人 | 二年級: 36人 |
| 職員: 5人 | 三年級: 23人 |
| 護理師: 1人 | 合計: 74人 |
| 普通班: 6班 | 資源班: 1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