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5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0045454 號函及教育部 115 年 5 月 13 日臺教學(二)字第 1150043962 號函辦理。 |
| 二、 | 請依本計畫第五點表揚類別「人口販運暨其他犯罪被害人服務」、「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肆「預定達成目標及具體措施」其中「八、推動修復式正義」及「九、強化從業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被害預防宣導」推薦適合參與人員(如專業輔導人員、輔導教師、校安人員或相關實務工作人員等),請各校踴躍推薦前開人員參選資料。 |
| 三、 | 推薦人員或團體以未曾接受本計畫或相關部會類似性質之表揚者為優先,俾增加各界參選機會。 |
| 四、 | 相關推薦作業請按本計畫辦理,並於旨揭期限內函送推薦資料,另以電子郵件傳送可編輯之推薦表檔案至教育部承辦人電子信箱 hcy512@mail.moe.gov.tw 。 |
| 五、 | 薦送人員資料請依限備文檢送到教育部,併於推薦表「推薦(機關)單位」欄位加蓋印信,由教育部辦理初選後,將推薦名單函送法務部辦理複選,逾期不予受理。 |
| 六、 | 「第 1 屆至第 27 屆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及團體名冊」,請至法務部網站下載使用(連結: 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748/2761/2763/111106/post )。 |
| 七、 | 隨文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教育部公文影本及 115 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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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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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 1人 | 一年級: 36人 |
| 教師: 17人 | 二年級: 23人 |
| 職員: 5人 | 三年級: 29人 |
| 護理師: 1人 | 合計: 88人 |
| 普通班: 6班 | 資源班: 1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