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
| 二、 | 為維護汛期及颱風季節期間通報機制之即時性與準確性,相關作業規範如下: |
| (一) | 全縣性發布(通案性一):達法定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時,由本府統一決定並發布訊息。 |
| (二) | 地區性特殊考量(通案性二):若未達全縣停班停課基準,但研判有致災之虞時,除本縣阿里山鄉依地形特殊性授權由鄉長決定並完成通報外,其餘鄉鎮市仍由本府統一決定並發布。 |
| (三) | 各級機關學校自主裁量(個案性):各機關學校首長得視實際環境及交通狀況,依權責決定停班停課與否,並應立即通報本府人事處及教育處,同步通知所屬公教員工及學生;本府於彙整通報資料後,統一對外發布訊息。 |
| 三、 | 天然災害期間,各機關請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確於下列時限進行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 |
| (一) | 決定翌日全日或上午半日停止上班及上課:應於前一日晚間十時前完成通報;如晚間十時後始決定者,最遲應於翌日凌晨四時三十分前完成通報。 |
| (二) | 當日下午半日或晚間停止上班及上課:應於當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前完成通報。 |
| (三) | 特殊狀況:除上述時段外,如遇天候急遽變化,各機關得依實際狀況隨時通報之。 |
| 四、 | 檢附「嘉義縣政府各機關學校天然災害期間停班停課通報標準作業流程」、「嘉義縣政府各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天然災害期間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注意事項」及相關表單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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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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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 1人 | 一年級: 36人 |
| 教師: 17人 | 二年級: 23人 |
| 職員: 5人 | 三年級: 29人 |
| 護理師: 1人 | 合計: 88人 |
| 普通班: 6班 | 資源班: 1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