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 slider image 420
  • slider image 410
  • slider image 412
  • slider image 413
  • slider image 414
  • slider image 415
:::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0-07-28 | 點閱數: 1149

嘉義縣立東榮國民中學學生乘坐交通車管理辦法

民國 109 年 1 月 17 日校務會議通過

壹、目的:

本辦法以維護學生搭乘校車權益、保障行車安全、強化學生生活品德教育、培養學生團隊精神及責任心、加強兩性平等、防範校園霸淩,並落實使用者付費、節能減碳及環保正確觀念之宣導為目的而制定。

貳、乘車規定事項:

一、學生搭乘校車,應提前確認搭車時間站別、車號,並於規定時間內,提前十分鐘至站別指定處等候,如因學生個人因素,導致無法搭乘校車者,學校不予退費。

二、於校內外搭校車時服儀整齊、依序排隊、安靜看書等候校車,不得有違反校規及損害校譽之情事。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三、搭車時依序排隊上車,不得有爭先恐後之行為。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四、為確保行車安全,搭車時司機旁側之副駕駛座,及行李車廂和樓梯禁止學生乘坐,違者初犯處以警告一支處分,並通知家長;屢勸不聽者處以小過一支並停乘坐權兩週之處分,並通知家長。其餘違規行為依校規處分。

五、為確保行車安全及車輛行進間的秩序,每站設置一名站長,每車次設置一名車長(由各站站長選拔),由該站(車次)表現良好之同學擔任。車長、站長負責協助維護校車秩序、糾舉校車違規事件、並維護校車整潔、以及校車車內、站內點名事宜。站長負責點名各站人數及人員去向彙報車長,車長負責監管車上的安全秩序並確實點名,並知悉該車次的應到實到人數,及人員出缺席的情況、去向,並做紀錄核實,向學校報備。學生擔任校車車長、站長者,核發志工服務時數,表現優良者,記嘉獎一支(含)以上,至小功一支(含)以上獎勵。

六、乘車人員應服從師長、行政人員,或車長、站長同學之規勸、糾正,不得有不禮貌之言行及態度。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七、不得在車內喧鬧嘻戲、大聲交談、來回走動、頭手伸出車外、蹺腳、推擠、丟擲物品、抽煙等任何不雅及可能造成危險之行為及違反校規之行為。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八、不得攜帶任何違禁或具有危險性之物品,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九、車上禁止飲食及嚼口香糖等。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不得隨意留置丟棄垃圾於車內外。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一、應遵守搭車禮儀,不得有影響、騷擾、妨害他人或不雅之言行。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二、不得有違犯性別平等或霸凌同學之行為。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三、未經報備申請核准,不可自行更換車次、班車及站別,不得擅自離開隊伍。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四、除途中因特殊狀況或經報備核准之個案外,不得任意要求司機臨時停車或停靠非本校指定之站別。

十五、遇有突發事故,應聽從司機之指揮及引導,迅速到達安全地點,靜候學校安排。不可擅自離開或致使發生危害安全之行為。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六、如因個人因素,遇有過站未下車之情形,應主動提醒司機並連絡家長,於就近站別下車或搭原車回學校後,請家長接回。

十七、學生於下車前應主動注意來車,確定安全無虞後下車,並儘速遠離交通危險範圍。

十八、學生於校車行進間不得與司機閒聊、拉扯、漫罵等任何影響司機駕駛安全之言行。 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九、校車內安全門、天窗、滅火器、擊破器等,學生不得有任意開啟、移動、把玩或破壞之行為。違者依校規處分,並通知家長。

廿十、上述違規事項,以一違規一懲處為原則,相關懲處得以累計處分。依違規情節輕重,記警告乙次(含)以上,至小過乙次(含)、大過乙次(含)之處分。

廿十一、學生搭乘校車,因違反規定事項或個人疏失,致造成個人傷害或財物損失,學校除道義上之關懷及法定保險之協助外,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

  • 乘車收費辦法:

一、收費規定: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按月收費,一次收取一個月費用,全程(含來回)收費一個月 400 元,單趟(僅來或回)收費一個月 200 元,至總務處辦理校車乘坐申請及繳費,學生未繳交月費不得搭乘校車。

二、收費日期:於開學後兩週內繳費,以後每月月底繳費(繳下個月費用)。寒、暑輔一次收足全期費用。

三、費用調整,依據實際油價及校車成本反映,並以每學期開始做為調整點。

四、經濟弱勢學生補助,至教務處申請代收代辦費。

五、本校秉持教育服務之精神,吸收不足成本,減低搭乘校車學生家長之經濟負擔,故凡因學生個人因素,造成學生無法搭乘校車上、放學者,一律不予退費。另非人力所能控制或天然災害造成之停課停駛,不予退費。

六、退費申請僅重大事故始得辦理。以受理日為退費計算日,自受理日起不得再搭乘校車。

七、學生違反規定,經懲處或勸誡後,未獲改善再犯者,學校得主動就其剩餘乘車費用,依退費規定予以強制退費。學生於停乘車權該期段不得再搭乘校車。

八、學校校車依學校整體教學需要、學生需求及避免增加家長經濟負擔,做為規劃上下學校車路線站別、班次及時間之考量依據,請學生及家長予以尊重及配合,勿以個人因素要求增加站別、路線及更改班車時間。

九、學生於學期中至學期結束需換站時,須至總務處填寫換站申請書,並經由家長及導師確認簽章後至總務處辦理。

十、學校校車路線及搭乘時刻表均公布於本校首頁→最新消息→總務處→校車行駛時刻表,並隨時更新,家長及學生可依需求自行下載參考。

十一、學生及家長對於校車問題若有不清楚者或反映校車服務狀況者,請隨時並提前向總務處洽詢,感謝您的關心與配合。

:::

會考倒數計時

113年 會考 5/18-5/19

嘉義縣立東榮國中-臉書粉絲專頁

科技領域課程網頁

品格教育專區

:::

學校師生數

更新於(2023.08.16)
校長:    1 一年級: 28
教師:  18 二年級: 27
職員:    3 三年級: 36
護理師: 1 合計:   114
普通班: 5 資源班:   1

線上字典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